減稅降費是指國家實施的稅收減免政策和降低企業或個人費用負擔的政策。“減稅”指通過稅收減免措施降低納稅人負擔,主要涉及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稅種;“降費”指降低費用負擔,涉及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社會保險基金繳費。
減稅降費呈現的基本特征
我國減稅降費歷程主要呈現以下三方面特征。
第一,減稅聚焦增值稅和所得稅,總體稅基減小。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作為我國三大主體稅種,其政策變化時刻影響市場主體的生產、轉型以及人民群眾的獲得感。稅基是計稅依據之一,在稅率未變情況下,擴大稅基會增加稅額,縮小稅基會減少稅額。通過減稅,計稅依據范圍收窄,稅額呈現總體減少態勢。具體來看,在增值稅方面,稅基變化表現在起征點提高、進項稅整體抵扣范圍拓寬以及設置免稅項目。在所得稅方面,稅基變化主要是應納稅所得額上限提高、免征額標準提高、設置免稅以及扣除項目。
第二,簡并稅率檔次,降低稅率水平。稅率結構的簡化優化貫穿減稅降費全流程。在增值稅方面,稅率改革以“快降高檔、緩降中檔、維持低檔”為主要思路,將四檔稅率簡并為三檔稅率,并以兩檔稅率為目標。在個人所得稅方面,以“降稅率、擴級距”為主。一方面,不斷縮小勞動所得與資本所得的稅率差距,兼顧效率與公平,對綜合所得稅率以及經營所得稅率進行優化。另一方面,擴大級距,更加注重稅負公平,主要包括拉長三檔低稅率級距、縮短中間稅率級距,降低中低收入群體稅負。在企業所得稅方面,優惠政策呈現出以產業傾斜為主、區域優惠為輔的特征。利用稅率政策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對于需要重點扶持的行業,實行免征、減半征收等優惠,并從法律層面加以明確,保證政策的規范性、有效性。對設在西部地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并可根據地方差異,動態調整不同地區具體優惠政策。
第三,減稅與降費并重,確保普惠性。一方面逐步推進費改稅,發揮稅收杠桿作用引導市場主體行為。費改稅是在清理整頓部分不合理政府收費的基礎上,用稅收籌集替代行政收費。稅收具有內在穩定器的功能,發揮著重要的調節作用;而收費旨在抵消政府成本,一般用于特定用途和特定服務。費改稅包括取消收費和規范收稅兩步。首先是清理整頓收費項目,將行政收費費率降為零,取締地方違規設立的收費基金項目,按照“清費立稅”原則,規范稅費關系,減輕企業不合理負擔。其次是設計合理的稅收規則。例如,資源稅實施從價計征改革,以銷售額作為計稅依據,使資源稅收入與產品價格掛鉤,緩解資源產品高價格與資源稅低稅額之間的矛盾。另一方面,擴大降費受惠范圍。為減輕企業和社會負擔,我國連續取消、停征、免征多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呈現出降費政策數量多、力度大、覆蓋范圍廣的特點。2011年至今,中央層面已經累計取消、停征、減免超過500項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涉及農林牧漁業、制造業、金融業等國民經濟重要行業。2013年以來,降費每年減輕企業和個人負擔超過1000億元,減負效果明顯。
減稅降費的重要性
減稅降費是配合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經濟增長,重新激發市場活力的一項重要舉措。穩定和完善經濟政策,要進一步減稅降費,減輕企業負擔。政府出臺減稅降費政策的最終目的是搞活經濟,解決和適應經濟“新常態”下出現的新問題,尤其是要通過企業,通過“減稅降費”最終實現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
減稅降費政策的緣起與演進
我國減稅降費政策的發端、演進和我國經濟形勢密不可分,且二者互相影響。
1994—2011年,我國稅收平均名義增長率為17.75%,遠高于同期GDP名義增長率,除了1995年和1996年,其他年份均出現了稅收超經濟增長的情況。彼時,政府部門與專家學者尤其是理論界的學者們,開始密切關注稅收與經濟的協同增長以及長期稅收超經濟增長對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影響。大家普遍認為,宏觀稅負的過快上漲不利于經濟持續增長能力的涵養,所以在2008—2011年,我國推出了結構性減稅政策。
2011年以后,由于我國人均資源稟賦的約束以及環境污染壓力,由生產要素的堆積而產生的外生性增長模式難以為繼,必須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需要轉向以制度和技術創新為核心驅動力的內涵式增長模式,同時也強調基于綠色發展的可持續增長。2013年12月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提出了“新常態”的概念,這是基于當時國內外宏觀經濟形勢作出的正確分析和準確研判。經濟新常態的內涵基本可以概括為,經濟增速由超高速轉變為中高速,發展模式更注重基于效率提升的內涵式發展與綠色發展,宏觀調控的主要目的不再是保持經濟高速增長,而是轉向平衡和協調的高質量發展。但是,我國作為一個人口眾多的大國需要維持一定的經濟增速以維持人們的既有生活水平,以及緩解和減少經濟轉型中所出現的社會矛盾,所以2012—2017年我國實施了定向減稅和普遍性降費。
為了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激發企業活力,我國從2018年開始又逐步推出大規模的減稅降費政策。2018年,全年減稅降費約1.3萬億元。2019年,全年減稅降費2.36萬億元,占GDP比重超過2%,拉動全年GDP增長約0.8個百分點,其中新增減稅1.93萬億元。2020年,全年新增減稅降費超過2.5萬億元,為399萬戶納稅人辦理延期繳納稅款292億元。2021年,全年累計新增減稅降費約1.1萬億元;企業提前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減免稅額3333億元;累計為3.1萬戶制造業企業辦理留抵退稅1322億元。2022年,推出組合式稅費支持政策,全年新增減稅降費及退稅緩稅緩費超4.2萬億元,其中累計退到納稅人賬戶的增值稅留抵退稅款2.46萬億元、新增減稅降費超1萬億元、緩稅緩費超7500億元。在新的減稅降費一攬子方案中,包括減稅、降費、退稅等直接降低企業負擔的方式,也包括暫時緩減企業支出壓力的緩稅緩費措施。
在三年疫情的沖擊下,各行各業都承受了很大的經營壓力,緩稅緩費政策的出臺可以說是一個具有針對性且效果良好的創舉,既有利于幫助企業渡過難關,也避免了財政的進一步減收,從現實情況來看,非常符合當時政策設計的預期。隨著疫情逐步緩解,各行各業開始全面復蘇,一些階段性的措施將逐步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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