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發生經濟活動,涉及購銷合同、加工承攬合同等簽訂業務的,應按規定繳納印花稅。對于企業交納的印花稅,應通過什么科目核算?
交納印花稅通過什么科目核算?
新會計準則印花稅計入“稅金及附加”科目,不通過應交稅費核算。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征收的一種稅,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設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等有關稅費
印花稅的會計分錄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應交稅費科目用于核算企業按照稅法等規定計算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包括增值稅、消費稅、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等。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820538167。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聯網舉報中心 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