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鐵路運輸企業而言,開具發票時可將受托代征的印花稅款信息在發票備注欄上注明,備注欄中所注明的印花稅,應由誰繳納?
鐵路運輸發票備注欄中的印花稅由哪一方繳納?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鐵道部關于鐵路貨運憑證印花稅若干問題的通知 》(國稅發[2006]101號)規定:
鐵路貨運業務中運費結算憑證載明的承、托運雙方,均為貨運憑證印花稅的納稅人。
代辦托運業務的代辦方在向鐵路運輸企業交運貨物并取得運費結算憑證時,應當代托運方繳納印花稅。代辦方與托運方之間辦理的運費結算清單,不繳納印花稅。
繳納的印花稅計算方法如下:
印花稅繳納金額如何計算?
承、托運雙方的應納稅額以萬分之五的稅率*運費金額確定。其中,稅額不足一角則免稅,超過一角的部分通過四舍五入計算到角。
鐵路運輸企業在收取貨物運雜費的同時必須代征托運方應納的印花稅,并記入運費結算憑證的“印花稅”項目內,運費結算憑證不再加蓋“印花稅代扣專用章”。
印花稅繳納會計分錄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訂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征收的一種稅。因采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繳納的印花稅,可做以下會計分錄:
借:稅金及附加
貸:銀行存款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820538167。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聯網舉報中心 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