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稅,即復合稅,一般是先計征從量稅,再計征從價稅。其主要特點是廣辟稅源,具體該如何計算其應納稅額?
混合稅如何計算?
混合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稅進(出)口貨物數量×單位貨物稅額+應稅進(出)口貨物數量×單位完稅價格×適用稅率。
混合稅如何理解?
混合稅又稱復合稅,是指對某種進(出) 口貨物同時使用從價和從量計征的一種關稅計征方法。我國實行的復合稅都是先計征從量稅,再計征從價稅。這種稅制有利于為政府取得穩定可靠的財政收入,也有利于發揮各種稅的不同調節功能。
混合稅具體分為:
一種是以從量稅為主加征從價稅;另一種是以從價稅為主加征從量稅。
從量計征是按計稅依據分類的一類稅。指以征稅對象的實物形式(重量、件數、容積、面積等)為計稅依據計算征收的各種稅。從量稅一般實行定額稅率。
從價計征是按計稅依據分類的一類稅。指以征稅對象的價值形式為計稅依據計算征收的各種稅,增值稅、各種所得稅等,都是從價稅。
復合稅的優點:可以廣辟稅源,能夠充分而有彈性地滿足國家財政需要;便于發揮各個稅種特定的經濟調節作用,可以全面體現國家政策;征稅范圍較為廣闊,有利于實現公平稅負目標。
復合稅的缺點:從價稅額與從量稅額的比例難以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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