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出差,由于未及時趕到機場而改簽機票,發生的機票改簽費支出,能否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答: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上列明的機票改簽費,屬于航空運輸企業提供航空運輸服務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的范疇,可以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第六條的有關規定計算抵扣進項稅。
機票改簽發生的手續費,可做以下賬務處理:
訂機票并付款:
借:管理費用-差旅費-機票款
貸:銀行存款
機票改簽手續費,計入營業外支出-合同違約金科目核算:
借:營業外支出-合同違約金
貸:管理費用-差旅費-機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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