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已正式成立工會組織,每月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上級工會撥繳經費,那么我司撥繳的工會經費能否稅前扣除?有相關政策依據嗎?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工會經費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據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24號)第一條規定,自2010年7月1日起,企業撥繳的職工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憑工會組織開具的《工會經費收入專用收據》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另外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稅務機關代收工會經費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據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0號)規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在委托稅務機關代收工會經費的地區,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也可憑合法、有效的工會經費代收憑據依法在稅前扣除。
因此,你公司向上級工會組織撥繳的工會經費,可憑借工會組織開具的《工會經費收入專用收據》進行稅前扣除。
如果你公司是委托稅務機關代收工會經費的,那么對于撥繳的工會經費,也可憑借合法、有效的憑據依法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820538167。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聯網舉報中心 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