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交稅都應該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如果超過期限,就要收取滯納金,一般滯納金是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而繳納滯納金后,會計也要做相關的賬務處理。今天我們一起來學習下滯納金的賬務處理怎么做。
滯納金的賬務處理
稅收滯納金是稅法規定不得稅前扣除的支出,我們把它計入“營業外支出”科目中。
例如某企業要繳納一筆金額為50000的稅款,但是會計人員在超過納稅限定日期12天后才發現這筆稅款尚未繳納,則繳納稅金和滯納金要怎么進行賬務處理?
按規定滯納金是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計算,因此要繳納的滯納金為50000×12×0.05%=300元
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50000
營業外支出——稅款滯納金 300
貸:銀行存款 50300
如果是補交以前年度的稅款和滯納金
1、借: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營業外支出——稅款滯納金
貸:銀行存款
2、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繳稅費——企業所得稅
3、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會計人員要按時申報納稅,不要因為超期導致繳納滯納金,給企業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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