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企業會計都需要對企業所得稅進行匯算清繳,但是事物繁雜難免會忘記,結果導致逾期,那么匯算清繳逾期了會有什么后果呢?又該如何處理呢?
問:企業匯算清繳逾期該怎么處理?
答:如果企業沒有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匯算清繳,逾期申報會產生罰款、滯納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規定:
企業所得稅分月或者分季預繳。
企業應當自月份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
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并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
企業在報送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時,應當按照規定附送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有關資料。
申報有誤分為2種情況,分別就是在匯繳期內和超過匯繳期
1.在匯繳期內,納稅人如發現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有誤的,可以進行更正申報,涉及補繳稅款的不加收滯納金。
2.超過匯繳期,納稅人未進行申報,或發現申報有誤的,可以補充申報,涉及補繳稅款的,自匯繳期結束的次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滯納金。
如果納稅人因為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納稅申報失敗的,可以按照規定延期辦理,但是需要在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向稅務機關申報并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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