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納稅人,又到了年度匯算時間啦!3月1日至6月30日,大家需要向稅務機關申報并辦理退稅或補稅啦,簡單說就是在平時已預繳稅款的基礎上,查遺補漏、匯總收支、按年算賬、多退少補。為方便您辦理個稅年度匯算,為您盤點了以下政策要點。
年度匯算是怎么計算的?
2022年度匯算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包括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6萬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022年已預繳稅額。
特別提醒:年度匯算不涉及財產租賃等分類所得,以及按規定選擇不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的所得哦。
哪些人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已預繳稅額大于匯算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
2022年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全年超過12萬元且匯算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
注意:因適用所得項目錯誤或者扣繳義務人未依法履行扣繳義務造成2022年少申報或者未申報綜合所得的,納稅人應當依法據實辦理匯算。
哪些人不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納稅人在2022年度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年度匯算:
年度匯算需補稅但綜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過12萬元的;
年度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的;
符合匯算退稅條件但不申請退稅的。
哪些項目可以在年度匯算時稅前扣除?
下列在2022年發生的稅前扣除,納稅人可在匯算期間填報或補充扣除:
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條件的大病醫療支出;
符合條件的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以及減除費用、專項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
符合條件的個人養老金扣除。
同時取得綜合所得和經營所得的納稅人,可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中申報減除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復申報減除。
內容來源國家稅務總局遼寧省稅務局,會計網整理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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