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物資在會計實務中指的是“委托加工物資”會計科目,屬于資產類科目。為了反映和監督委托加工物資增減變動及其結存情況,企業應當設置“委托加工物資”科目。
對于委托加工的企業來說,委托加工物資也是屬于企業的存貨,在存貨中列式,存貨是企業為了銷售或耗用而儲存的資產。其范圍包括原材料、在途物資、在產品、庫存商品、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物資、委托加工商品、受托加工商品、分期收款發出商品、發出商品等。
委托加工物資的含義
委托加工物資是指企業委托外單位加工成新的材料或包裝物、低值易耗品而非自己生產加工的物資。委托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或由生產提供單位自行采購原料),受托方只代墊部分輔助材料,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加工貨物并收取加工費的經營活動。
委托加工物資借貸方向
委托加工物資借方登記委托加工物資的實際成本,貸方登記加工完成驗收入庫的物資的實際成本和剩余物資的實際成本,期末余額在借方,反映企業尚未完工的委托加工物資的實際成本等。
委托加工物資賬務處理
1、企業發給外單位加工的物資,按實際成本,借記“委托加工物資”科目,貸記“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按計劃成本或售價核算的,還應同時結轉材料成本差異或商品進銷差價。
2、支付加工費、運雜費等,借記“委托加工物資”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需要交納消費稅的委托加工物資,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費稅,借記本科目(收回后用于直接銷售的)或“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收回后用于繼續加工的),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
3、加工完成驗收入庫的物資和剩余的物資,按加工收回物資的實際成本和剩余物資的實際成本,借記“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貸記“委托加工物資”科目。
采用計劃成本或售價核算的,按計劃成本或售價,借記“原材料”或“庫存商品”科目,按實際成本,貸記“委托加工物資”科目,按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或售價之間的差額,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差異”或貸記“商品進銷差價”科目。
采用計劃成本或售價核算的,也可以采用上期材料成本差異率或商品進銷差價率計算分攤本期應分攤的材料成本差異或商品進銷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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