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資產減值準備在會計實務中指的是“無形資產減值準備”會計科目,屬于資產類科目,是無形資產科目的備抵科目。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解釋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是指,企業應當在期末因技術陳舊、損壞、長期閑置等原因、導致其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的無形資產,應當計提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企業計提的無形資產減值準備,因為屬于或有支出,不符合確定性原則,因此不得在所得稅稅前扣除,應作納稅調整增加處理;但因轉讓處置無形資產而沖銷的無形資產減值準備,應允許企業作相反的納稅調整,即調減應納稅所得額。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借貸方向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借貸方向為貸方表示增加,借方表示減少,貸方科目登記無形資產發生減值的金額,期末貸方科目發生的余額,表示企業已計提但尚未轉銷的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會計處理
1、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科目核算企業無形資產的減值準備。
2、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科目可按無形資產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3、資產負債表日,無形資產發生減值的,按應減記的金額,借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貸記“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科目。處置無形資產還應同時結轉減值準備。
4、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已計提但尚未轉銷的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無形資產的減值
如果無形資產將來為企業創造的經濟利益不足以補償無形資產的成本(攤余成本),則說明無形資產發生了減值,具體表現為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超過了其可收回金額。
在資產負債表日,無形資產存在可能發生減值跡象,且其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企業應當將該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減記至可收回金額,減記的金額確認為減值損失,并計提相應的資產減值準備。
企業按照應減記的金額,借記“資產減值損失——無形資產減值損失”科目,貸記“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科目。
需要強調的是,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的規定,企業無形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在以后會計期間不得轉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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