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經營過程中,發生由銷貨方先行墊付運雜費的業務時,會計人員可以將相應支付的雜費計入其它應收款、銀行存款等科目核算,有關會計分錄如何編制?
應付銷貨方代墊的運雜費會計分錄
1、發生代墊運費時
借:其它應收款--墊支運費
貸:銀行存款
2、收到款項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它應收款--墊支運費
銷售商品并代墊運費的會計分錄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其他應收款是什么?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除買入返售金融資產、預付賬款、應收票據、應收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分保賬款、應收分保合同準備金、應收利息、應收代位追償款、長期應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
其他應收款包括: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應收的出租包裝物租金、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如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應由職工負擔的醫藥費、備用金、存出保證金預付賬款轉入、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企業設置其他應收款科目,其借方反映應該收取的各種款項,貸方反映企業已經收取到的款項,期末余額在借方,表示應收而未收到的款項。
銀行存款是什么?
銀行存款是儲存在銀行的款項,是貨幣資金的組成部分,包括結算戶存款、信用證存款、外埠存款等。銀行存款的收支業務由出納員負責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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