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企業在利潤分配過程中,需要按規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積和任意盈余公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時,具體的會計分錄怎么寫?
提取法定盈余公積的會計分錄
1、計提時:
借: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貸: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
2、結轉時: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什么是法定盈余公積金?
法定盈余公積金是國家統一規定必須提取的公積金,它的提取順序在彌補虧損之后,按當年稅后利潤的10%提取。盈余公積金已達到注冊資本50%時不再提取。非公司制企業法定盈余公積的提取比例可超過凈利潤的10%。
利潤分配是什么?
利潤分配是企業在一定時期(通常為年度)內對所實現的利潤總額以及從聯營單位分得的利潤,按規定在國家與企業、企業與企業之間的分配。企業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企業章程、投資者的決議等,對企業當年可供分配的利潤進行分配,核算企業利潤的分配(或虧損的彌補)和歷年分配(或彌補)后的余額。
利潤分配的順序
1、計算可供分配的利潤:
將本年凈利潤(或虧損)與年初未分配利潤(或虧損)合并,計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潤。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潤為負數(即虧損),則不能進行后續分配;如果可供分配利潤為正數(即本年累計盈利),則進行后續分配。
2、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
在不存在年初累計虧損的前提下,法定盈余公積金按照稅后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已達注冊資本的50%時可不再提取。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積金用于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或轉增資本金。但轉增資本金后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積金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25%。
3、提取任意盈余公積金:
任意盈余公積金計提標準由股東大會確定,如確因需要,經股東大會同意后,也可用于分配。
4、向股東(投資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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