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項固定資產預期通過使用或處置不能產生經濟利益時,此時不再符合固定資產的定義與確認條件,應當予以終止確認。固定資產終止確認時,計入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核算,相關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固定資產終止確認的會計分錄
1、固定資產轉入清理
借:固定資產清理
累計折舊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貸:固定資產
2、發生的清理費用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3、出售收入和殘料等的處理
借:銀行存款
原材料
貸:固定資產清理
4、清理凈損益的處理
借:營業外支出--處置非流動資產損失
貸:固定資產清理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營業外收入
固定資產折舊相關知識
下列固定資產應當提取折舊:
1、房屋、建筑物;
2、在用的機器設備、運輸車輛、器具、工具;
3、季節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機器設備;
4、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5、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提取折舊的依據和方法:
1、納稅人的固定資產,應當從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提折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當從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提折舊。
2、固定資產在計算折舊前,應當估計殘值,從固定資產原價中減除,殘值比例在原價的5%以內,由企業自行確定;由于情況特殊,需調整殘值比例的,應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3、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和折舊年限,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820538167。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聯網舉報中心 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