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企業預收賬款是指開發企業按照合同或協議規定向購房單位或個人預收的購房定金,以及代委托單位開發建設項目,按雙方合同規定向委托單位預收的開發資金。對于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預收賬款,應如何做賬?
房地產開發企業預收賬款的會計分錄
1.預收房款:
(1)收到預售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預收賬款
(2)預繳申報:
借: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簡易預繳)
貸:銀行存款
2.銷售房屋:
(1)確認收入:
借:銀行存款/預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簡易計稅)
(2)預繳稅款的抵減:本月應納增值稅額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簡易計稅)
貸: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簡易預繳)
(3)繳納稅款的會計處理: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簡易計稅)
貸:銀行存款
為了核算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各項預收款項的增減變動情況,按照會計制度規定,需設置“預收賬款”科目。
當開發企業按照合同或者協議向購房單位或個人預收購房定金,向委托單位預收開發建設資金時,記入本科目的貸方。當開發企業以預收的開發資金抵減應收的開發產品銷售價款或代建工程結算價款時,以及退還多收的購房定金、代墊工程價款,記入本科目的借方。
余額在貸方,反映預收的尚未結算的購房定金和代墊工程款。另外,該科目應按照預收帳款的種類及債權人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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