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貨跌價準備是指存貨的可變現凈值低于原成本,而對降低部分所作的一種穩健處理。關于存貨跌價準備,該如何做會計分錄?
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的會計分錄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存貨跌價準備
減值因素消失后
借:存貨跌價準備
貸:資產減值損失
什么是存貨?
存貨包括在途物資、原材料、包裝物、在產品、低值易耗品、庫存商品、產成品,委托加工物資、委托代銷商品、分期收款發出商品等。
由于存貨遭受毀損,全部或者部分陳舊過時或銷售價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貨成本不可收回部分,應按照可變現凈值低于成本的金額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并計入當期損益。企業應設置“存貨跌價準備”科目,跌價損失的借方記入“資產減值損失”科目。存貨跌價準備是資產的備抵類科目。存貨跌價準備通常應當按單個存貨項目計提,但是,對于數量多且單價低的存貨,可以按照存貨類別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凡是存貨的市場價或可變現價值低于其成本價的,都需要計提存貨跌價損失。資產負債表日,存貨應當按照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進行計量。當存貨成本低于其可變現凈值的,存貨按成本計價;當存貨成本高于可變現凈值時,存貨應按照可變現凈值計價。當以前減記存貨價值的影響因素已經消失,減記的金額應當予以恢復,并在原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金額內轉回,轉回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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