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人們保險意識的提高,越來越多的公司在經營過程中選擇購買財產保險,對于預付下年度財產保險費的業務,應怎么做會計分錄?
公司支付下年度財產保險會計分錄
一般支付的按照季度或者半年,計入預付賬款,之后按月攤銷。
借:預付賬款-財產保險費
貸:銀行存款
借:管理費用-財產保險費
貸:預付賬款-財產保險費
根據舊會計準則相關規定預付費用在一年以內的記入"待攤費用"科目,現在按照新會計準則有關規定預付費用在一年以內的計入"預付賬款"科目,攤銷方式與以前相同。
預付賬款屬于資產類科目,增加記借方,減少記貸方。預付賬款情況不多的企業,可以將預付的款項記入“應付賬款”的借方,收到商品后再沖銷。但是,這種情況下,期末的時候,應付賬款明細賬的借方余額要在資產負債表中列作資產項目,而貸方余額才列為負債。預付賬款業務較多的企業,可以下設明細賬。企業的預付賬款不用計提壞賬準備,但是如果有確鑿的證據表明企業預付賬款的性質已經發生改變,或者確定無法收到貨物的,比如供貨單位破產、撤銷等,將原計入預付賬款的金額轉入其他應收款,按規定計提壞賬準備或轉銷壞賬。現在會計制度規定預付費用在一年內的也是計入預付賬款,之后每月進行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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