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發生的監理費支出,可通過在建工程-監理費科目進行會計核算。對于監理費,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監理費會計分錄
監理費指企業為直接組織和管理開發項目所發生的,且不能將其歸屬于特定成本對象的成本費用性支出,相關會計分錄如下:
借:在建工程-監理費
貸:銀行存款
當是監理公司處理有關監理費時,相應會計分錄內容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在建工程是指企業固定資產的新建、改建、擴建,或技術改造、設備更新和大修理工程等尚未完工的工程支出。
在建工程通常有"自營"和"出包"兩種方式。自營在建工程指企業自行購買工程用料、自行施工并進行管理的工程;出包在建工程是指企業通過簽訂合同,由其它工程隊或單位承包建造的工程。
建設工程監理費的內容
建設工程監理費由監理直接成本、間接成本、利潤和稅金四部分構成。
直接成本,指監理企業履行監理合同時所發生的成本。
間接成本,指全部業務經營開支及非工程監理的特定開支
利潤,指工程監理企業的監理活動收入扣除直接成本、間接成本和各種稅金之后的余額。
稅金,指按照國家規定,工程監理企業應交納的各種稅金總額,如營業稅、所得稅、印花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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