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用金主要用于企業內部的零星采購開支,會計核算時一般通過其他應收款科目處理,使用備用金時,如何做會計分錄?
使用備用金的會計分錄
(一)定額管理
1.按定額撥付備用金:
借:其他應收款——備用金
貸:庫存現金
2.使用后報銷時: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
貸:庫存現金
(二)非定額管理財務部門根據企業內部某部門或個人的實際需要,一次付給現金,使用后持有關原始憑證報銷,報銷時財會部門根據所付款項和應報銷的金額進行清算,若有余款全部收回,若不足,則補足差額。
1.按實際數額撥付備用金:
借:其他應收款——備用金
貸:庫存現金
2.使用后報銷時(實報實銷,多退少補)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庫存現金(原借多了,由經辦人員退回的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備用金
或: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
貸:其他應收款——備用金
庫存現金(原借少了,應補給經辦人員的現金)
實行定額管理“備用金”科目的金額平時不做變動,只有企業改變備用金的定額時才做變動。
備用金是什么?
備用金是企業撥付給企業內部用款單位或職工個人作為零星開支的備用款項。企業撥付的備用金,根據管理需要,可以采用一次性備用金或定額備用金制度,在“其他應收款一一備用金”明細賬戶中進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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