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的存入保證金屬于流動負債范疇,一般是指金融企業根據保險合同約定接受存入的保證金。對于存入保證金,一般通過什么科目核算?
存入保證金通過哪個科目核算?
存入保證金應計入其他應付款科目。其他應付款是指與企業的主營業務沒有直接關系的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如應付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的租金、存入保證金、應付統籌退休金、職工未按期領取的工資等。
存入保證金是什么?
存入保證金是指為保證本企業出租或出借的財產能如期完整、無損地收回而向客戶收取的一定數量的押金。這些暫收應付款,構成了企業的一項流動負債。指金融企業按保險合同約定接受存入的保證金,包括存入理賠保證金、存入信用險保證金。存入保證金應按實際存入的金額入賬。為金融企業專用科目。
會計處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金融)收到客戶存入的各種保證金,如信用證保證金、承兌匯票保證金、保函保證金、擔保保證金等。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客戶進行明細核算。
三、存入保證金的賬務處理,應當比照“吸收存款”中活期存款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接受存入但尚未返還的保證金余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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