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外購的勞保用品,可通過管理費用—勞動保護費科目進行核算,具體會計分錄應如何編制?
外購勞保用品時如何做會計分錄?
勞保用品是指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人身安全與健康所必備的一種防御性裝備,對于減少職業危害起著相當重要的作用,包括工作服、防護服、口罩及工作帽子等。外購勞保用品時,可根據所屬部門計入相應會計科目,如“管理費用——勞動保護費”科目核算:
1、勞保用品應根據所屬部門計入相應會計科目,外購勞保用品時:
借:管理費用等—勞動保護費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2、自制或委托加工產品作為勞保用品時:
借:管理費用等—勞動保護費
貸:庫存商品
管理費用是指企業為組織和管理企業生產經營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企業籌建期間發生的開辦費、工會經費、董事會費、訴訟費、業務招待費、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技術轉讓費等。
勞保用品是否需要扣繳個稅?
(1)不需要扣繳個人所得稅的情形:
個人因工作需要,從單位取得并實際屬于工作條件的勞保用品,不屬于個人所得,不扣繳個人所得稅。
(2)需要扣繳個人所得稅的情形:
企業以“勞動保護”名義向職工發放的實物以及貨幣性資金,應當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扣繳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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