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購進一套房產時配套了一個車位,因為是總額支付的價款,并不能夠明確區分車位和房產的價值是多少。請問是否可以將車位和房產一同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當中?
答:在購買房產時一同購買了車位,按照地隨房走的原則,企業可以將車位直接計入“固定資產”科目。
另外,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應用指南第六條規定,外購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價款應當在建筑物與土地使用權之間進行分配;難以合理分配的,應當全部作為固定資產。
因此,企業可以將隨同房產一起購入的車位計入“固定資產”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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