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發放涉及計稅工資和實發工資的問題,很多小伙伴經常分不清楚計稅工資和實發工資。會計網整理了計稅工資和實發工資的相關內容,來一起了解下吧。
計稅工資和實發工資有哪些區別?
計稅工資,指的是勞動報酬在扣除免稅項目后的應當按國家規定繳納所得稅的部分,這是“個人所得稅”上的說法
按照相關《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相關規定可得,勞動者個人應當承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和公積金費用都屬于免稅范圍。
實發工資不等于應發工資,指的是勞動者應當實際取得的工資報酬,或者是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的工資報酬。
計稅工資怎么計算?
1、按照相關規定,企業實行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掛鉤辦法的,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是允許扣除的。
2、飲食服務業,對于按照相關規定提取的提成工資,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是允許扣除的。
3、對于未實行上述辦法的企業,實行計稅工資辦法,對于其每月發放的工資在在800萬元以內(特殊行業浮動20%),應按實扣除。注意超過標準的部分是不能扣除的。
三種計稅工資方法:
1、“工效掛鉤”辦法;
2、提成工資辦法;
3、對未實行上述兩種辦法的企業則采取計稅工資辦法。
對于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其計稅工資應按照企業實際發生額在企業所得稅前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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