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業務素質,符合初級、中級、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經濟專業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初級經濟師報名條件
凡從事經濟專業工作,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以上學歷,均可報名參加初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根據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文件精神,應屆畢業生參加本年度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在報名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須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中級經濟師報名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報名參加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并取得初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10年;
2、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6年;
3、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4年;
4、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2年;
5、具備碩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1年;
6、具備博士學位。
根據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原人事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有關規定,凡符合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應規定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可報名參加考試。
高級級經濟師報名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報名參加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3、具備博士學位,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取得會計、統計、審計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符合以上學歷、年限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