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資產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負債或權益工具的合同。如現金、股票、債券等。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資產、金融負債和權益工具。
一、金融工具包括什么
1.金融資產:通常包括企業的現金、銀行存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據、貸款、股權投資、債權投資等資產。
2.金融負債:通常包括企業的應付賬款、應付票據、應付債券等負債。
3.權益工具:通常包括企業發行的普通股、認股權等。
二、金融工具又可以分為什么?
金融工具可以分為基礎金融工具和衍生工具。
1.基礎金融工具,包括企業持有的現金、存放于金融機構的款項、普通股,以及代表在未來期間收取或支付金融資產的合同權利或義務等。
2.衍生工具,通常包括遠期合同、期貨合同、互換合同和期權合同,以及具有遠期合同、期貨合同、互換和期權中一種或一種以上特征的工具。
三、什么是金融資產?
(一)金融資產,是指企業持有的現金、其他方的權益工具以及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資產:
1.從其他方收取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的合同權利;
2.在潛在有利條件下,與其他方交換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合同權利;
3.將來須用或可用企業自身權益工具進行結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業根據該合同將收到可變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
4.將來須用或可用企業自身權益工具進行結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交換固定金額的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二)企業除非在某金融資產初始確認時,就將其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或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否則,根據管理該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和金融資產的合同現金流量特征,將金融資產劃分為以下三類:
1.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
2.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
3.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