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題】GD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3%,每月月初發放上月工資。2021年12月1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貸方余額為33萬元。該企業2021年12月發生職工薪酬的業務如下:(1)5日,結算上月應付職工薪酬33萬元。其中代扣代繳的職工個人所得稅1.5萬元,代扣為職工墊付的房租0.5萬元,實際發放職工薪酬31萬元。(2)31日,企業以其生產的M產品作為非貨幣性福利發放給車間生產人員。該批產品不含稅的市場售價為50萬元,實際生產成本為40萬元。(3)31日,對本月職工工資分配的結果如下:車間生產人員14萬元,車間管理人員5萬元,企業行政管理人員2萬元,專設銷售機構人員9萬元。(4)31日,企業計提本月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共計17.7萬元,計提本月住房公積金8.85萬元。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題。(答案中的金額單位用萬元表示)
4.根據資料(1)至資料(4),下列各項關于職工薪酬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 為職工墊付的房租不屬于職工薪酬
B: 計提的住房公積金屬于其他長期職工福利
C: 計提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屬于短期薪酬
D: 計提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屬于短期薪酬
選項B錯誤,計提的住房公積金屬于短期薪酬;選項D錯誤,計提的養老保險屬于離職后福利。
答案選 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