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師考過了,持證人可以在考取證書的第二年開始通過第三方的平臺進行繼續教育,或者參加當地財政局組織的繼續教育學習都可以。
繼續教育內容包括公需科目以及專業科目兩個內容。
1.公需科目包括會計人員應當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規、政策理論、會計職業道德、技術信息等基本知識。
2.專業科目包括會計人員從事會計工作應當掌握的財務會計、管理會計、財務管理、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會計信息化、財稅金融、會計法律法規等相關專業知識。
繼續教育記分實行學分制管理,每個參加繼續教育的學員每年所取得的學分不少于90學分。專業科目是主要的科目徐芬一般不少于總學分的三分之二。會計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得結轉以后年度而且學分在全國范圍內當年度有效。
1.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應當自從事會計工作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并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
2.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當自取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并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考生需要注意初級會計職稱、中級會計職稱和高級會計職稱都需要參加會計繼續教育。
繼續教育必須每年都按時參加,因為學員每年參加繼續教育的情況是個人聘任會計專業技術職務或者申報評定上一級資格的重要條件,如果會計繼續教育沒有按時參加的話,對于考核評定、崗位聘用、考試報名等都可能會影響會計的。有些地區還規定,沒有進行繼續教育可能會影響中級會計考試的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