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日,上海市的張三和杭州市的李四簽訂了買賣香蕉的合同,合同履行地為南京市。后雙方在履行該合同過程中發生糾紛,張三欲提起訴訟。根據民事訴訟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
A: 只能向南京市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B: 只能向杭州市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C: 若同時向南京市和杭州市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則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轄
D: 若同時向南京市和杭州市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則由最先收到起訴狀的人民法院管轄
本題考查訴訟管轄。選項AB,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杭州)或者合同履行地(南京)人民法院管轄;選項CD,兩個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共同管轄)的訴訟,原告可以向其中任何一個法院起訴(選擇管轄);原告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轄。
答案選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