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題干均為以下題目題干)
甲公司系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按凈利潤的10%計提法定盈余公積。甲公司2016年度財務報告批準報出日為2017年3月5日,2016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于2017年4月30日完成,預計未來期間能夠取得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用以抵減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相關資料如下:
資料一:2016年6月30日,甲公司尚存無訂單的W商品500件,單位成本為2.1萬元/件,市場銷售價格為2萬元/件,估計銷售費用為0.05萬元/件。甲公司未曾對W商品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資料二:2016年10月15日,甲公司以每件1.8萬元的銷售價格將500件W商品全部銷售給乙公司,并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票。商品已發出,付款期為1個月,甲公司此項銷售業務滿足收入確認條件。
資料三: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仍未收到乙公司上述貸款,經減值測試,按照應收賬款余額的10%計提壞賬準備。
資料四:2017年2月1日,因W商品質量缺陷,乙公司要求甲公司在原銷售價格基礎上給予10%的折讓。當日甲公司同意了乙公司的要求,開具了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并據此調整原壞賬準備的金額。
假定上述銷售價格和銷售費用均不含增值稅,且不考慮其他因素。
甲公司2016年6月30日對W商品應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的金額為75萬元。( )
A: 正確
B: 錯誤
【解析】
W商品的成本=2.1×500=1050(萬元);
W商品的可變現凈值=500×(2-0.05)=975(萬元);
應計提存貨跌價準備=1050-975=75(萬元)
借:資產減值損失 75
貸:存貨跌價準備 75
答案選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