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日,甲公司向乙銀行貸款1000萬元,丙公司作為保證人與乙銀行簽訂了保證合同。7月1日,甲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被乙銀行訴至人民法院。7月10日,人民法院判決借款合同有效,但擔保合同無效。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選項中,正確的有( )。
A: 乙銀行無過錯的,由甲公司對乙銀行的經濟損失承擔責任,丙公司的擔保責任免除
B: 乙銀行無過錯的,由甲公司和丙公司對乙銀行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責任
C: 乙銀行、丙公司有過錯的,丙公司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甲公司不能清償債務部分的1/3
D: 乙銀行、丙公司有過錯的,丙公司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甲公司不能清償債務部分的1/2
【解析】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債權人無過錯的,由債務人和擔保人對主合同債權人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債權人、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部分的1/2。
答案選 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