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選題】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發生了特定情形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辯權,該特定情形包括( )。
A: 喪失商業信譽
B: 轉移財產以逃避債務
C: 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D: 變更經營方式
【答案】ABC
【解析】本題考查不安抗辯權。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辯權,中止合同履行:
(1)經營狀況嚴重惡化;(選項C)
(2)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選項B)
(3)喪失商業信譽;(選項A)
(4)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答案選 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