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曾擔任某國有獨資公司董事,后因違反規定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被免職。根據企業國有資產法律制度的規定,甲自被免職之日起一定期限內,不得再擔任國有獨資公司董事。該期限是( )。
A: 2年
B: 3年
C: 5年
D: 10年
(1)重大損失:革職反省5年;
(2)特別重大損失或者經濟犯罪:反省終身。
答案選 C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