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于2001年2月分別出資50萬元、30萬元、20萬元設立一家有限責任公司,2005年12月丙將其部分出資額依法轉讓給丁。2006年3月查實甲在出資時將僅值20萬元的機器設備虛報為50萬元。根據規定,除甲應補交其差額外,只有乙和丙應對其承擔連帶責任。( )
A: 正確
B: 錯誤
本題考核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出資不實的責任。
根據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后,發現作為出資的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時,應當由交付出資的股東補交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對其承擔連帶責任。
因此,本題應由乙和丙對其承擔連帶責任。
答案選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