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D、E、F、G為某上市公司的董事。A、B、C、D、E、F出席了,該公司2008年第一次董事會會議,G因故未出席也未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該次會議通過的一項決議違反了公司章程,給公司造成了嚴重損失。A在該次會議上曾就該項決議表決時表示了異議,但未在董事會會議記錄中查見。根據《公司法》的有關規定,應當對公司負賠償責任的董事是( )。
A:
B:
C:
D:
E:
F:
G: G
H:
I:
J:
K:
L:
M: F
N:
O:
P:
Q:
R:
S: G
T:
U:
V:
W:
X: F
本題考核董事對董事會決議承擔的責任。
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嚴重損失時,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曾表示異議并記載于會議記錄的,該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本題董事A在該次會議上曾就該項決議表決時表示了異議,但未在董事會會議記錄中,仍應承擔責任;
G因故未出席也未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則不承擔責任。
答案選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