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共同組建一有限責任公司。公司成立后,甲將其20%股權中的5%轉讓給第三人丁,丁通過受讓股權成為公司股東。甲、乙均按期足額繳納出資,但發現由丙出資的機器設備的實際價值明顯低于公司章程所確定的數額。對此,下列表述中錯誤的有( )。
A: 由丙補足其差額,甲、乙和丁對其承擔連帶責任
B: 丙應當向甲、乙和丁承擔違約責任
C: 由丙補足其差額,甲、乙對其承擔連帶責任
D: 丙應當向甲、乙承擔違約責任
(I)選項A、C: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后,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丙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甲、乙承擔連帶責任(與設立后再加入的新股東丁無關),C項正確,不選;
(2)選項B、D:股東不按照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在本題中,股東丙的行為屬于出資不實,而非不按照規定繳納出資而非貨幣財產出資不實的責任中并不存在違約責任,故B、D當選。綜上,本題答案為ABD。
答案選 A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