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向乙公司發出一批實際成本為 30 萬元的原材料,另支付加工費 6 萬元(不含增值稅),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適用消費稅稅率為 10%的應稅消費品,加工完成收回后,全部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乙公司代扣代繳的消費稅款準予后續抵扣。甲公司和乙公司均系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稅率均為 13%。不考慮其他因素,甲公司收回的該批應稅消費品的實際成本為( )萬元。
A: 36
B: 39.6
C: 40
D: 40.68
本題考核委托加工物資成本的確定。 委托加工物資收回后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所納稅款準予按規定抵扣,計入“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的借方,不計入委托加工物資的成本,所以甲公司收回的該批應稅消費品的實際成本=30+6=36(萬元)。
答案選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