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開辦一普通合伙企業,合伙企業存續期間,由于合伙人之間意見不合,甲私自運走作為出資的機器設備。當合伙企業現有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善意第三人丁的債務時,丁只能向甲追討。( )
A: 正確
B: 錯誤
解析:本題考核合伙企業財產。
合伙企業的內部“問題”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答案選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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