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根據增值稅法律制度的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下列行為中,不應視同銷售的是( )。
A: 將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
B: 將購進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
C: 將自產的貨物無償贈送給其他單位
D: 將自產的貨物分配給股東
(1)選項B:納稅人將“外購”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時,不視同銷售貨物。(2)選項ACD:納稅人將“外購或自產”的貨物用于“投資、分配、無償贈送”的,視同銷售貨物。
答案選 B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