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下列情形中,不屬于發出要約邀請的是( )。
A: 甲公司向數家貿易公司寄送價目表
B: 乙公司通過報刊發布招標公告
C: 丙公司在其運營中的咖啡自動售貨機上載明“每杯一元”
D: 丁公司向社會公眾發布招股說明書
【答案】C【解析】寄送的價目表、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等一般應界定為要約邀請。
答案選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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