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是乙公司采購員,現已離職。丙公司是乙公司的客戶,已被告知甲離職的事實。但當甲持乙公司蓋章的空白合同書以乙公司名義與丙公司洽購100噸白糖時,丙公司仍與其簽訂了買賣合同。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 甲的行為構成無權代理、合同效力待定
B: 甲的行為構成無權代理、合同無效
C: 丙公司有權在乙公司追認合同之前行使撤銷權
D: 丙公司可以催告乙公司追認合同,如乙公司在一個月內未作表示,合同有效
選項A、B:甲的行為構成無權代理,該買賣合同效力待定(而非無效合同);
選項C:只有“善意相對人”才享有撤銷權,在本題中,丙公司已經“知道”甲離職的事實,丙公司不能行使撤銷權;
選項D: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
答案選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