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與乙空調器廠簽訂一份空調器的買賣合同,約定貨到后7天內付款。后乙空調器廠在交貨前有確切的證據證明甲公司經營狀況嚴重惡化,面臨破產。根據規定,乙空調器廠可以行使的權利是( )。
A: 同時履行抗辯權
B: 后履行抗辯權
C: 不安抗辯權
D: 解除合同
本題考核不安抗辯權的規定。
根據規定: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的證據證明對方不能或可能不能履行合同義務時(如:經營狀況嚴重惡化),可以行使不安抗辯權。當事人在行使不安抗辯權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中止履行合同。中止履行后,只有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適當的擔保,中止履行的一方才能解除合同。
答案選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