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兩個國有企業出資設立丙有限責任公司。下列關于丙有限責任公司組織機構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規定的是( )。
A: 丙公司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
B: 丙公司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
C: 丙公司董事長須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從董事會成員中指定
D: 丙公司監事會主席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
考核有限責任公司的相關規定。本題丙公司是一個由兩個國有企業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并非國有獨資公司,所以在做判斷時是建立在“有限責任公司”基礎上的。
(1)選項A:所有公司監事會中均應有職工代表;
(2)選項B: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或者其他兩個以上的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
(3)選項C: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并非“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從董事會成員中指定”),故選項C錯誤;
(4)選項D:一般有限責任公司監事會主席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國有獨資公司的監事會主席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從監事會成員中指定。
答案選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