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合伙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事項中,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不需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是( )。
A: 合伙人之間轉讓在合伙企業的財產份額
B: 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C: 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D: 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
本題考核合伙事務執行。合伙人之間轉讓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合伙人。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合伙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1)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2)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3)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4)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5)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答案選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