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合伙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普通合伙企業的下列事務中,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有( )。
A: 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
B: 以合伙企業的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C: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D: 合伙人之間轉讓在合伙企業中的部分財產份額
本題考查合伙事務執行的形式。
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合伙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1)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選項A)
(2)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3)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4)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5)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選項B)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選項C)
選項D,合伙人之間轉讓在合伙企業中的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合伙人,不需要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因此,本題選項ABC正確。
答案選 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