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下列事項提起的訴訟中,不屬于人民法院行政訴訟受理范圍的是( )。
A: 對行政拘留處罰不服的
B: 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支付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C: 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的
D: 認為行政指導行為不科學的
行政訴訟受理范圍包括:
(1)行政處罰行為。對行政拘留(選項A)、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罰款、警告等行政處罰不服的。
(2)行政強制行為。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不服的。
(3)行政許可行為。申請行政許可,行政機關拒絕或者在法定期限內不予答復,或者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行政許可的其他決定不服的。
(4)行政確權行為。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于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
(5)行政征收、征用行為。對征收、征用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的。
(6)行政不作為。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復的。
(7)侵犯經營自主權、土地承包經營權、土地經營權行為。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經營自主權或者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土地經營權的。
(8)排除或者限制競爭行為。認為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排除或者限制競爭的。
(9)違法要求履行義務行為。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選項C)、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
(10)行政給付行為。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支付撫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選項B)或者社會保險待遇的。
(11)行政協議行為。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違法變更、解除政府特許經營協議、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協議等協議的。
(12)其他侵犯人身、財產權等合法權益行為。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
選項D,行政指導不屬于行政訴訟的受理范圍。
答案選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