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業2011年度實現利潤總額20萬元,在營業外支出賬戶列支了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向貧困地區的捐款5萬元。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的規定,在計算該企業2011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時,允許扣除的捐款數額為( ?。?
A: 5
B: 2.4
C: 1.5
D: 1
【答案】B【解析】捐贈扣除限額=20×12%=2.4(萬元),實際發生捐贈額5萬元超過了扣除限額,所以只能在稅前扣除2.4萬元。
答案選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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