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居民企業(yè),2010年計入成本、費用的實發(fā)工資總額為300萬元,撥繳職工工會經費5萬元,支出職工福利費45萬元、職工教育經費15萬元,該企業(yè)2010年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在稅前扣除的工資和三項經費合計為( )萬元。
A: 310
B: 349.84
C: 394.84
D: 354.5
本題考核工資及三項經費的扣除限額。
企業(yè)發(fā)生的合理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據實扣除;福利費扣除限額=300×14%=42(萬元),實際發(fā)生45萬元,準予扣除42萬元;工會經費扣除限額=300×2%=6(萬元),實際發(fā)生5萬元,可以據實扣除;職工教育經費扣除限額=300×2.5%=7.5(萬元),實際發(fā)生15萬元。準予扣除7.5萬元;稅前準予扣除的工資和三項經費合計=300+42+5+7.5=354.5(萬元)。
答案選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