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整合資產,甲公司2×19年9月經董事會決議處置部分生產線。2×19年12月31日,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某生產線出售合同。合同約定:該項交易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0個月內完成,原則上不可撤銷,但因外部審批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響的除外。如果取消合同,主動提出取消的一方應向對方賠償損失360萬元。生產線出售價格為2800萬元,甲公司負責生產線的拆除并運送至乙公司指定地點,經乙公司驗收后付款。甲公司該生產線2×19年年末賬面價值為3600萬元,預計拆除、運送等費用為800萬元。2×20年3月,在合同實際執行過程中,因乙公司所在地方政府出臺新的產業政策,乙公司購入資產屬于新政策禁止行業,乙公司提出取消合同并支付了賠償款。不考慮其他因素,下列關于甲公司對于上述事項的會計處理中,正確的有( )。
A: 自2×20年1月起對擬處置生產線停止計提折舊
B: 2×19年資產負債表中該生產線列報為2000萬元
C: 2×20年將取消合同取得的乙公司賠償款確認為其他業務收入
D: 自2×20年4月無須對生產線計提折舊
本題考查持有待售類別的計量。
甲公司針對固定資產簽訂銷售合同,應當自簽訂合同時起劃分為持有待售固定資產,劃分持有待售的固定資產后不再計提折舊,因此自2×20年1月起對擬處置生產線停止計提折舊,選項A正確;2×19年資產負債表中該生產線列報金額=2800-800=2000(萬元),選項B正確;2×20年將取消合同取得的乙公司賠償款應確認營業外收入,選項C錯誤;2×20年3月合同取消,表明固定資產不再滿足持有待售類別劃分的條件,甲公司應當停止將其劃分為持有待售類別,并按固定資產處理原則計提折舊,所以2×20年4月需要對該生產線計提折舊,選項D表述錯誤。因此,本題選項AB正確。
答案選 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