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8日,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了買賣電腦的合同,雙方約定總價款為80萬元。6月3日,甲公司就80萬元貨款全額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票,6月1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第一筆貨款45萬元,6月25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第二筆貨款35萬元。根據增值稅法律制度的規定,甲公司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 )。
A: 5月8日
B: 6月3日
C: 6月10日
D: 6月25日
【解析】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其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銷售款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
答案選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