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股份有限公司凈資產為人民幣1億元,該公司擬再次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根據《證券法》的規定,下列規定中,不屬于導致該公司不得再次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情形是( )。
A: 該公司累計債券余額已達人民幣3 000萬元
B: 前一次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尚未募足
C: 籌集的資金擬用于清償公司即將到期的債券利息
D: 對已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有延遲支付本息的事實,仍處于斷續狀態
【解析】本題考核公司債券發行的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開發行公司債券:(1)前一次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尚未募足;(2)對已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或者其他債務有違約或者延遲支付本息的事實,仍處于繼續狀態;(3)違反本法規定,改變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所募資金的用途。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籌集的資金,必須用于核準的用途,不得用于彌補虧損和非生產性支出。
答案選 A